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、建管部)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系列部署要求,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技术支撑,优化专家队伍结构,提升质量管理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,充分发挥专家在质量决策咨询、技术攻关、监督执法等领域的智囊作用,推动全市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,决定更新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(以下简称“专家库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分类及申报要求
本次专家库更新分土建、安装、市政三个专业,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、工作经历申报,每人最多选报一个专业的两个方向,需确保专业方向清晰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。
(一)土建专业
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、装饰装修、装配式建筑、绿色建筑、建筑节能、钢结构工程、工程质量检测(鉴定)等方向,侧重参与土建类工程质量检查、技术咨询、检测鉴定、舆情和事故调查处置、专项方案评审论证、标准编制等工作。
(二)安装专业
涵盖建筑机电安装、给排水、电气、暖通空调、消防、智能化、特种设备安装等方向,侧重参与安装类工程质量检查、技术咨询、检测鉴定、舆情和事故调查处置、专项方案评审论证、标准编制等工作。
(三)市政专业
涵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隧、城镇供热、环境卫生、地下管网管廊、园林绿化、岩土工程、结构工程、建筑材料、施工管理等方向,侧重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查、技术咨询、舆情和事故调查处置、专项方案评审论证、标准编制等工作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。
2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诚实守信、作风正派、工作严谨。
3.长期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(含施工、监理、勘察设计、检测鉴定、监督管理、教学科研等)相关工作,熟悉国家、省、市建筑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及规范。
4.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本专业领域业绩显著,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,具备解决复杂质量问题的能力。
5.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,能够保障参与专家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,可胜任现场勘查、论证评审等工作。
(二)职称及从业年限要求
1.申报土建、安装、市政专业专家,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取得一级建造师、注册监理工程师、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。
2.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及以上;若取得一级建造师、注册监理工程师、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,从业年限可放宽至10年。
(三)优先条件
有以下经历之一者,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:
1.主编或参与编制过国家、省工程建设标准、技术规范,或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质量相关科研项目。
2.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质量工作相关表彰、奖励,或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处置、事故调查中表现突出。
3.长期在住建主管部门、质量监督机构从事质量管理工作;在高校、科研院所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;在企业担任首席质量官、质量技术负责人等。
4.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查、质量评价等工作。
三、专家主要职责
(一)协助市、县两级住建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政策、技术标准的研究、起草与论证,为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提供技术支撑。
(二)参与工程质量专项检查、专项巡查、飞检及重点工程、危大工程的质量核查,提出专业技术意见。
(三)参与工程质量事故、舆情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,提供技术鉴定、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议,协助处置质量突发事件。
(四)参与优质工程的评价、复查,参与施工工法、质量创新成果的论证与推广。
(五)参与建筑工程质量技术咨询、方案评审,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、质量提升提供指导服务。
(六)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宣传教育、业务培训,普及质量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,助力行业质量意识提升。
(七)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工作。
四、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
(一)申报材料
1.《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申报表》(一式3份,含电子版,附件1),需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、专业方向、工作经历、业绩成果等内容,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。
2.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(原件备查)。
3.业绩证明材料,包括获奖证书、标准编制文件、科研项目结题报告、重大工程质量处置案例、任职证明等复印件(原件备查) 。
4.个人承诺书(附件2),承诺严格遵守专家管理规定,客观公正履行职责,不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。
5.蓝底2寸证件照(电子版,JPG格式)。
(二)报送程序及时限
1.个人申报: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,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推荐并盖章后,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县(市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初审。市直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,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,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。已退休,由原单位推荐确有困难的,可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。
2.初审汇总:各县(市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,择优推荐,填写《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连同申报材料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。
五、审核及入库管理
1.审核审定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对推荐人员进行审定,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。
2.公示入库:拟入库专家名单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正式纳入专家库,进行动态管理。
3.动态管理: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,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,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补充、调整专家成员。
4.退出机制: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退出专家库
(1)本人自愿申请退出,或所在单位、主管部门建议退出的;
(2)因身体状况、岗位调整等原因,无法正常履行专家职责的;
(3)违反职业道德、工作纪律,在质量论证、检查、评审中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,作出显失公正结论的;
(4)一年内2次及以上无故不接受委托工作的;
(5)存在违纪违法、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,经主管部门认定不适宜担任专家的。
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官方网站公示退出专家库人员,并更新专家库名单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。各县(市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更新工作,认真做好申报组织、初审推荐等环节,严把政治关、专业关、品行关,确保推荐人员质量。
(二)规范报送,确保时效。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申报材料,材料需完整、真实、规范,复印件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单位公章,逾期未报送的不予受理。
(三)强化管理,发挥作用。入库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,积极参与各项工作,不断提升专业能力;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建立专家考核机制,对表现突出的专家予以通报表扬,对履职不力的予以约谈、调整。
(四)廉洁自律,严守纪律。申报及审核过程中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对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联系人:李忠军 联系电话:15751239775
邮 箱:2514519127@qq.com
地 址:德州市长河大道1050号市建筑业发展促进中心
附件:1.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申报表
2.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承诺书
3.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申报汇总表
2026年8月12日